【中华财税网北京11/29/2004信息】 问:企业取得赞助商支付的赞助款项是否
要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
(国税函发[1995]156号)规定,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各种名目的赞助收入是
否要缴纳营业税,要看是否发生了向赞助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转让不动
产所有权的行为。如果没有向赞助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转让不动产所有
权,此项收入系属无偿取得,不需缴纳营业税;反之,如果向赞助方提供应税劳务、
转让无形资产或转让不动产所有权,此项赞助收入系属有偿取得,应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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