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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随军家属就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录入时间:2004-11-18

  【中华财税网北京11/18/2004信息】 问:对随军家属就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答:从2000年1月1日起,对安置随军家属人数占企业总人数60%(含) 以上的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对从事个体经 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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