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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使用费”要缴纳消费税吗

录入时间:2004-12-06

  【中华财税网北京12/06/2004信息】 问: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 “品牌使用费”要缴纳消费税吗?   答: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是随着应税白酒的销售 而向购货方收取的,属于应税白酒销售价款的组成部分,因此,不论企业采取何种方 式或以何种名义收取价款,均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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