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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不能抵扣

录入时间:2002-07-08

【中华财税网北京07/08/2002信息】 消费税中规定,1,用自产自用的消费品 用于其他方面(生产非应税消费品、馈赠、赞助、广告、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视同 销售;2.对于外购已税消费品已纳税额可以抵扣已纳消费税。那么纳税人用外购已 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其外购已税消费税是否可以抵扣? 纳税人用其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也应视同 销售纳税,相应地其外购已税消费税的已纳消费税不能抵扣。应计入有关的成本、费 用。(b200207040071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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