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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申请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录入时间:2015-05-04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三条规定: 
  (一)出口企业应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签订首份委托出口协议之日起30日内,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提供下列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 
因此,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发生出口业务,应按照上述规定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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