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钾肥是否不再免征增值税

录入时间:2005-01-25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1/25/2005信息】 问:钾肥是否不再免征增值税?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钾肥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4]197号)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04年12月1日起,对化肥生 产企业生产销售的钾肥,由免征增值税改为实行先征后返。具体返还由财政部驻各地 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按照(94)财预字第55号文件的规定办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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