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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价难以取得的况下销项税金怎样计算

录入时间:2004-11-01

  【中华财税网北京11/01/2004信息】 问:市价难以取得的况下,销项税金怎样 计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市价难以取得的情 况下:按下列顺序确实销售额:(1).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确定。(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所本利润率为10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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