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录入时间:2003-09-28
【中华财税网北京09/28/2003信息】 根据国税发[1995]015号文《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第二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
劳务,其进项税额申报抵扣的时间规定:商业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货物所支付的
运输费用),必须在购进货物付款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问:这儿的“付款后”是
指全部付清货款还是付一部分也可以?
一般纳税人取得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后,何时才能申报抵扣税款?是否工业企业和
商业企业申报抵扣税款的时间不一样?
答:对于一般纳税人取得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后申报抵扣税款的时间问题,国家税
务总局曾经在国税发[1995]015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
通知》和国税发[1995]192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
通知》中予以明确。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因其行业、交易方式等不同而不
同,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工业生产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必须在购进货物
经验收入库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对货物尚未到达企业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其
进项税额不得作为纳税人当期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二、商业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必须在购进的货物付
款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尚未付款或尚未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其进项税额不
得作为纳税人当期进项税额予以抵扣;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进货物,凡是发生销货方
事先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方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分期支付款项的情况,其
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应在所有款项支付完毕后,才能申报抵扣该货物的进项税额。上
述文件中的“付款后”指的是全部付清货款后,而非付一部分贷款就可以由申报抵扣
进项税额。
三、一般纳税人购进应税劳务,必须在劳务费用支付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对接收应税劳务,但尚未支付款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作为纳税人当期进项税额予
以抵扣。
四、对商业企业接受投资、捐赠和分配的货物,以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间为
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时限。在纳税人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时,应提供有关投资、捐赠和
分配货物的合同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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