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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页岩砖厂能享受优惠吗

录入时间:2003-07-23

  【中华财税网北京07/23/2003信息】 前不久,某人开办了一家小砖厂,生产、 销售页岩砖。他听说国家对页岩砖实行减半征税的政策,就向国税部门提出了减税申 请。但国税部门说该厂的生产规模过小,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所以不减税。问:该 小砖厂能享受减半征税的优惠政策吗?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 的通知》财税(2001)198号第二条明确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对部分新型墙体材 料实行按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的政策。但在该文件随后所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新型墙体材料目录》中,对非粘土砖规定必须“采用机械成型生产工艺,单线生产能 力不小于3000万块标准砖/年”,其中烧结页岩砖还规定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T5101 -1998技术要求”。如税务部门核实该厂没有达到文件规定的生产规模,不能提供国 家认可的技术标准认证,该厂就不能享受增值税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政策。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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