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页岩砖厂能享受优惠吗
录入时间:2003-07-23
【中华财税网北京07/23/2003信息】 前不久,某人开办了一家小砖厂,生产、
销售页岩砖。他听说国家对页岩砖实行减半征税的政策,就向国税部门提出了减税申
请。但国税部门说该厂的生产规模过小,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所以不减税。问:该
小砖厂能享受减半征税的优惠政策吗?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
的通知》财税(2001)198号第二条明确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对部分新型墙体材
料实行按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的政策。但在该文件随后所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新型墙体材料目录》中,对非粘土砖规定必须“采用机械成型生产工艺,单线生产能
力不小于3000万块标准砖/年”,其中烧结页岩砖还规定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T5101
-1998技术要求”。如税务部门核实该厂没有达到文件规定的生产规模,不能提供国
家认可的技术标准认证,该厂就不能享受增值税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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