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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货物如何缴税

录入时间:2002-02-25

  【中华财税网北京2/25/2002信息】 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某月份产 品销售时,有的只开具普通发票。请问:如果没有开具专用发票,怎样交纳增值税? 给个体户或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什么条件,才能开具专用发票?   答:公司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产品时,如销售对象为消费者或小规模 纳税人等,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对开具普通发票和收取现金不开具发票的销售收入(包括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 费用),应依一般纳税人的换算公式换算成计税的销售收入乘法定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申报。把开具专用发票的销项税额和上述计算的销项税额相加之和减进项税额则为应 纳税额。   如果该公司就开具专用发票部分申报纳税,开具普通发票和收取现金不开票部分 不申报纳税,则属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要按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按照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对销售给个体户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货物, 不开具专用发票,需要发票的,开具普通发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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