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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理人税务筹划手册:纳税人请求税务行政赔偿的技巧——税务行政赔偿的范围

录入时间:2003-08-07

  【中华财税网北京08/07/2003信息】 二、税务行政赔偿的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到税务或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而造 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即赔偿请求人。赔偿务方为税务机关。   (一)税务行政赔偿的范围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税人有取得赔偿的权 利:   (1)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征收税款及滞纳金的;   (2)违反实施税务行政处罚行为的;   (3)违法实施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的;   (4)其他违法行为。   (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不承担赔偿责任   (1)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行为;   (2)因纳税人和其他纳税当事人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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