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理人税务筹划手册:财务分配的税收筹划技巧——保留低税地区的利润不分配
录入时间:2003-07-03
【中华财税网北京07/03/2003信息】 二、保留低税地区的利润不分配
尽量保留在低税地区投资的利润不予当即分配,减轻投资者的税负。我国现行企
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纳税人从其他企业分回的已缴纳所得税的利润,其已缴纳的税额
可以在计算本企业所得税时予以调整。即联营企业投资方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
如投资方所得税率低于联营企业的,不退还所得税;如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
联营企业的,投资方分回的税后利润应按规定补缴所得税。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凡
被投资企业利润不向投资者分配的,则不必补缴所得税。这样,保留低税率地区被投
资企业的税后利润不进行分配并转为投资资本,可以减轻投资者的税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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