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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理人税务筹划手册:缩小企业计税营业额的税收筹划技巧——建筑安装企业的税收筹划技巧

录入时间:2003-07-02

  【中华财税网北京07/02/2003信息】 二、建筑安装企业的税收筹划技巧   建筑安装企业营业税的税收筹划重点在于确定适宜的营业额。   (1)确定营业额时,纳税人一方面应注意建筑、修缮、装饰工程所用材料、物资和 动力应包括在营业额内,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一物多用、降低价款计算等合法的手段减 少营业额的计算,从而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   (2)确定营业额时,安装工程作业尽可能不要将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因为 如果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则设备价值包括在营业额内,从而不利于税收筹划。   [案例6-49]   某施工企业为某企业建造厂房,总承包价款为500万元,工程所需材料由建设单位 购买,价款为300万元,则该业务应纳营业税为:   (500十300)×3%=24(万元)   如果该企业将材料由建设单位购买,改为由施工企业承担并合在总承包价款之中, 设总承包价为700万元,则营业税为21万元,节约税3万元。   (3)由于转包收入由总承包人代扣代缴营业税,因此,此项收入,企业不再另行计 算缴纳营业税。   [案例6-50]   A施工企业承建一栋厂房,总价款为200万元,该企业又将部分工程转包给B施工企 业,支付转包费为100万元,则A施工企业应纳营业税为:   (200-100)×3%=3(万元)   A负责代扣代缴B企业营业税为:   100×3%=3(万元)   (四)建筑工程承包公司的税收筹划技巧   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 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如 果工程承包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无论其是否参与施工,均 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如果工程承包公司不与建设单位签订建筑安装工程 合同,只是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对工程承包公司的此项业务则按“服务业”税 目征收营业税。因此,建筑工程承包公司应根据自身情况考虑上述差别,选择有利于 自身整体效益的服务形式。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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