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理人税务筹划手册:扣除项目的税收筹划技巧——亏损弥补的税收筹划
录入时间:2003-07-01
【中华财税网北京07/01/2003信息】 三、亏损弥补的税收筹划
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企业某一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
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这一规定适用
于不同经济成分、不同经营组织形式的企业。由此可见,国家允许企业用下一年度的
所得弥补本年度亏损的政策,充分照顾了企业的利益。
1.本年度收益额大于前5年亏损额时,应就其差额缴纳所得税
[案例6-39]
N公司年度所得额的资料,如表6-35所示。
表6-35 N公司年度所得额 单位:万元
年 度 本年度所得额
1994 0
1995 0
1996 -13
1997 8
1998 -9
假设企业1999年度收益额为25万元,减去前5年亏损额14万元,抵扣后的收益额
为11万元(25-13十8-9)。
应纳税所得额:11×18%=1.98(万元)
2.本年度收益额小于前5年亏损额时,剩余额于次年度留抵扣除
[案例6-40]
N公司年度所得额的资料,如表6-36所示:
表6-36 N公司年度所得额 单位:万元
年 度 本年度所得额
1994 0
1995 0
1996 -15
1997 -6
1998 -20
假设公司1999年全年所得额为12万元,前5年亏损额为41万元。
抵扣后的收益额:12-15-6-20=-29(万元)
因-29(万元)<0,故可免纳企业所得税。
3.本年度结算如发生亏损,则当年无须缴纳所得税,前4年之亏损额加上当年度
亏损额的总额,留下年度抵减
结论与启示:
(1)亏损弥补期应该连续计算,不得间断,而不管允许弥补亏损的5年当中是赢利
还是亏损。
(2)连续亏损,其亏损弥补期应按每年度分别计算,按先亏先补的顺序弥补,不
能将每个亏损年度的亏损弥补期相加。
(3)税法上所说的亏损,不是会计上的亏损,而是根据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亏损按
税法规定调整后的金额。
另外,顺便提醒一句,纳税人企业不要故意耍花招虚报亏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虚报亏损如何处理的通知>(1996年)精神,检查发现虚报亏损将弥补所得
税和做出偷税罚款的处罚,故一旦被发现,只会加大企业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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