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税收筹划案例 > 正文

新经理人税务筹划手册:扣除项目的税收筹划技巧——亏损弥补的税收筹划

录入时间:2003-07-01

  【中华财税网北京07/01/2003信息】 三、亏损弥补的税收筹划   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企业某一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 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这一规定适用 于不同经济成分、不同经营组织形式的企业。由此可见,国家允许企业用下一年度的 所得弥补本年度亏损的政策,充分照顾了企业的利益。   1.本年度收益额大于前5年亏损额时,应就其差额缴纳所得税   [案例6-39]   N公司年度所得额的资料,如表6-35所示。   表6-35 N公司年度所得额  单位:万元   年 度  本年度所得额   1994      0   1995      0   1996      -13   1997      8   1998      -9   假设企业1999年度收益额为25万元,减去前5年亏损额14万元,抵扣后的收益额 为11万元(25-13十8-9)。   应纳税所得额:11×18%=1.98(万元)   2.本年度收益额小于前5年亏损额时,剩余额于次年度留抵扣除   [案例6-40]   N公司年度所得额的资料,如表6-36所示:   表6-36 N公司年度所得额  单位:万元   年 度       本年度所得额   1994           0   1995           0   1996           -15   1997           -6   1998           -20   假设公司1999年全年所得额为12万元,前5年亏损额为41万元。   抵扣后的收益额:12-15-6-20=-29(万元)   因-29(万元)<0,故可免纳企业所得税。   3.本年度结算如发生亏损,则当年无须缴纳所得税,前4年之亏损额加上当年度 亏损额的总额,留下年度抵减   结论与启示:   (1)亏损弥补期应该连续计算,不得间断,而不管允许弥补亏损的5年当中是赢利 还是亏损。   (2)连续亏损,其亏损弥补期应按每年度分别计算,按先亏先补的顺序弥补,不 能将每个亏损年度的亏损弥补期相加。   (3)税法上所说的亏损,不是会计上的亏损,而是根据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亏损按 税法规定调整后的金额。   另外,顺便提醒一句,纳税人企业不要故意耍花招虚报亏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虚报亏损如何处理的通知>(1996年)精神,检查发现虚报亏损将弥补所得 税和做出偷税罚款的处罚,故一旦被发现,只会加大企业损失。 (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