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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理人税务筹划手册:费用分摊的税收筹划技巧——典型案例分析

录入时间:2003-07-01

  【中华财税网北京07/01/2003信息】 二、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6-37]   江西J电子公司属台商投资生产型企业,经营期从1997年5月开始,共10年,按税 法可以从获利年度起,享受“二免三减半”的优惠。   2000年7月,该企业固定资产——机器设备需进行一次大修理,按照设备技术资 料及说明书,到时所需资金为270万元。根据<会计基本准则>中的“谨慎性”原则, 采用预提方式。即从1997年5月开始,每月提取大修理基金270/3/12=7.5(万元)。   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 75000    贷:预提费用——大修理基金  75000   另外,每年末企业存货提取减值准备,该企业年末存货为620万元,按0.5%计 提:   620×0.5%;3.1(万元)   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  31000    贷:坏账准备 31000   根据2000年4月27日财政部文件<企业会计准则——或有关事项>的企业会计具 体准则,企业可以对“存货”和“长期投资”在年末按0.5%一1%计提减值准备, 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案例6-38]   K电子有限公司由于不同季节对生产费用的要求标准不同,使每个季度发生的各 项费用不同。   该企业一年内销售收入分别为:   一季度45000元、二季度32000元、三季度48000元、四季度49000元。该企业一年 内销售成本分别为:第一季度27000元,第二季度25500元,第三季节32500元,第四 季度30500元。该生产加工企业适用税率为:   每季利润收入在7500元以下的税率为5%。   每季利润收入7500-25000元的税率为24%。   每季利润收入25000元以上的税率为33%。   1.采用实际摊销法   第一季度利润收入为:45000-27000=18000(元)   应纳税额为:   (18000-7500)×24%十7500×5%=2895(元)   税负为:2895/18000×100%=16.08%   第二季度利润收入为:32000-25500=6500(元)   应纳税额为:6500×5%=325(元)   税负为:325/6500×100%=5%   第三季度利润收入为:48000-32500=15500(元)   应纳税额为:   (15500-7500)×24%十7500×5%=2295元   税负为:2295/15500×100%=14.8%   第四季度利润收入为:49000-30500=18500元   应纳税额为:   (18500-7500)×24%十7500×5%=3015(元)   税负为:3015/18500×100%=16.3%   全年利润总收入为:   18000十6500十15500十18500=58500(元)   纳税总额为:2895十325十2295十3015=8530(元)   总税负为:8530/58500×100%=14.6%   2.采用平均摊销法   当采用平均摊销法时,情况就会发生变化,平均摊销法一般是将一定时期内费用 发生额与利润分摊,使单位产品销售收入所含费用和利润均等。依照这一做法,该加 工厂的每次销售收入所实现的利润及所纳税额就会发生变化。平均单位销售收入所含 费用的额变为:   (27000十25500十32500十30500)/(45000十32000十48000十49000)   =0.663   第一季度利润收入为:   45000-(45000×0.663)=15165(元)   应纳税额为:   (15165-7500)×24%十7500×5%=2215(元)   税负为:2215/15165×100%=14.6%   第二季度利润收入为:   32000-(32000×0.663)=10784(元)   应纳税额为:   (10784-7500)×24%十7500×5%=1163(元)   税负为:1163/10784×100%=10.8%   第三季度利润收入为:   48000-(48000×0.663)=16176(元)   应纳税额为:   (16176-7500)×24%十7500×5%=2457(元)   税负为:2457/16176×100%=15.2%   第四季度利润收入为:   49000-(49000×0.663)=16513(元)   应纳税额为:   (16513-7500)×24%十7500×5%=2538(元)   税负为:2538/16513×100%=15.4%   全年利润总收入为:15165十10784十16176十16513=58638   (元)   全年共纳税额为:2215十1163十2457十2538=8373(元)   总税负为:8373/58638×100%=14.3%   3.不规则摊销法   这是指生产者根据自己需要进行的费用摊销,因而它无什么共同规律可言,但更 加灵活。当企业获利过高时,为降低所适用的税率,往往使成本中所含费用过高,以 冲减利润;当企业利润低的时候则少摊,以达到避税的目的。当然这种情况是较少见 的,因为企业所得税是按年征收的。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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