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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理人税务筹划手册:折旧的税收筹划技巧

录入时间:2003-06-25

  【中华财税网北京06/25/2003信息】 第二节 折旧的税收筹划技巧   无形资产摊销与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筹划原理基本是相同的,所以,我们只要了 解固定资产折旧如何税收筹划,就能知道无形资产摊销如何税收筹划。   折旧制度可分为会计折旧制度和税务折旧制度,前者用于会计核算,后者用于税 额计算,两者之间有时会有差异,但这种差异一般是一种时间性差异。税务折旧制度 由国家税法规定,一个国家通常规定几种可供选择的不同的税务折旧方法,不同国家 规定的选择税务折旧方法往往也不同。税收筹划时必须考虑到各种不同的税务折旧方 法对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影响。   中国税法规定,各类资产折旧一般应采用直线法,并规定了各类资产的折旧年限。 但同时也规定,对促进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国家鼓励投资的关键设备,以及常年 处于震动超强度使用或受酸、碱等强烈腐蚀状态的机器设备,的确需要缩短折旧年限 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逐级报 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各国规定的税务折旧方法有直线法、定率直线法、递减定率法、变动定率法、工 作时数法、产量法、余额递减法、定率余额递减法、倍数余额递减法(1.25倍余额递 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2.5倍余额递减法、3倍余额递减法等)、系数余额递减法、 年数总和法等多种。纳税人一般还可以采用经有关税务当局批准使用的其他各种折旧 法。此外,不少国家在一般折旧之外,还规定有初始折旧(第一年折旧)、初期折旧(头 几年折旧)、预提折旧、超额折旧、一次折旧等不同的特别折旧法。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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