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理人税务筹划手册:投资活动的基本税收筹划技巧——税收筹划原理
录入时间:2003-06-23
【中华财税网北京06/23/2003信息】 第二节 直接投资的一般税收筹划技巧
一、税收筹划原理
投资在方式上可分为两大类,即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直接投资是指投资主体将
金融资产转化为实物资产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从经营活动中取得赢利;间接投资
是指投资主体用货币资产购买各种有价证券,以期从持有和转让中获取投资收益和转
让增值。直接投资形成各种形式的企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既要征收流转税,如增
值税,其纯收益还要征收企业所得税。而间接投资的交易须征收证券交易税(日前仍征
收印花税),其收益则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直接投资的综合评估主要考虑投资回收期、投资的现金流出和现金流入的净现
值、项目的内部报酬率等财务指标。我们需要考虑的税收因素主要是指影响这些指标
的税收政策。投资者首先要判定其投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应征收哪些流转税,是征收
增值税,还是征收营业税?如征收增值税,是否还要征收消费税?除了征收增值税、消
费税、营业税外,还有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其税率或费率是多少?这一切都
将影响企业的税费负担,并因此进一步影响到投资者的税后纯收益。这需要投资者在
估算销售收入的时候必须考虑销售税金及附加,搞好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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