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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看一条“线”损失一百万

录入时间:2002-06-03

【中华财税网北京06/03/2002信息】 开业前进行了税收筹划,满以为可以享受 到所得税减免的南京某高科技公司李经理最近心情不太好:因为对税收政策理解不透, 其公司将享受不到100万元以上减免税优惠。 原来,李经理手里有一项市场前景非常看好的专利产品,几个朋友以入股的方式 投资进行生产。颇有经营头脑的他事先就进行了税收筹划:有关税法规定,在国务院 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可以享受减免企业 所得税两年的优惠。虽然企业前期生产能力有限,但由于这项专利产品的刚口值很高, 获利将非常可观,要缴的企业所得税也将是-个大数目,如果按规定进行注册并办理 相关手续,这笔税款就可以减免。经过比较,李经理在一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内注册了 一家企业,并在2001年取得了高新企业证书。2001年度企业的生产销售情况非常理想,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在100万元以上,李经理让会计按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了减免税 申请。 经过核实,税务人员发现企业申请减免税的资料、证书齐全、真实,企业的生产 经营和财务核算都比较出色,基本符合免税条件,但不符合特定的新办企业第一年免 税、第二年减半加收的情况。之后,税务人员拿出一份区位图,请李经理标出了企业 生产基地所在位置,李经理注意到在自己标注点位置的上方有一条手画的线条,不知 有什么作用。税务人员向李经理再次确认并审核相关情况后,告诉李经理:由于该公 司生产基地所在位置不在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2001年度的企业所得 税不能减免。听到百万以上的税款不能减免,李经理一下子呆了。税务人员解释说: 不少经济开发区都存在“一区多园”的情况,各园区之间的政策有所不同,对高新技 术企业来说,国务院确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范围实际上是具有法律意义的一道 “免税线”,越线的就不能减免。 这个案例提醒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要把税收政策研究透,最好事前能向 税务机关咨询,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a200205210071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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