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节税指南: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案例分析——捐赠节税
录入时间:2001-09-18
【中华财税网北京09/18/2001信息】 捐赠,就是将你的资产无偿地出让所有权
或名义所有权,从而降低企业所得税率或个人所得税率。捐赠并不是无限制的,但是
有些捐赠不受金额限制,可以扣除,节省综合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有关国防、慰
问解放军官兵的捐赠及对政府的捐赠,不受金额的限制,从综合所得中扣除。有关希
望工程、残疾人基金的捐赠可从综合所得金额中扣除。有关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对
灾区人民的捐赠可从综合所得金额中扣除。有些捐赠,只能从其综合所得中部分扣除,
一般是按所得总额设定一个扣除比例。超过扣除比例部分不给予扣除。例如:个人所
得适用税率为33%。若捐献10万元,便可节省税收3.3万元。如果采取限额扣
除,也可以为你节省一部分捐献支出。例如,综合所得为20万元,捐赠10万元,
限额为8万元,那么可以扣除8万元,适用税率若为25%,便可以为你省下1.2
万元的捐献收入。
捐赠金额较多时,也可以自己先成立慈善财团,一方面能使外人知晓捐赠者,另
一方面也能有效地控制基金,好使捐款确实用在自己希望的公益慈善行为中,可达到
既节税又有名的目的。
如果你拥有自己的公司,你可以将个人捐赠改为公司捐赠,只要金额在当期净利
内能够扣除,可以节省企业所得税及其分配股利时,股东应缴纳的综合所得税或资本
利得税,节税利益比个人捐赠为大。
另外,若遗产较多时,也可运用捐赠方式来节税。例如,死亡的时候,将遗产捐
赠给各级政府及公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机构、公有事业机构或全部公股的公营
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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