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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节税指南:增值税税务筹划案例分析——利用增值税纳税人的特点筹划

录入时间:2001-09-10

  【中华财税网北京09/10/2001信息】 增值税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差 别待遇,为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能性。人们通常认为, 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但实际并不完全如此。大家知道,纳税人进行 税务筹划的目的是通过减少税负支出,以降低现金流出量。企业为了减轻税负,在暂 时无法扩大经营规模的前提下实现由小规模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的转换,必然要增加 会计成本。例如,增设会计账簿,培养或聘请有能力的会计人员等。如果小规模纳税 人由于税负减轻而带来的收益尚不足以抵扣这些成本的支出,则宁可保持小规模纳税 人身份。除受企业会计成本的影响外,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也并不总是高于一般纳税 人。 例如,某商业批发企业,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300万元,会计核算制度也比较 健全,符合作为一般纳税人条件,适用17%增值税率,但该企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 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只占销项税额的10%。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纳增值税为4 5.9万元(300×17%-300×17%×10%)。如果将该企业分设两个 批发企业,各自作为独立核算单位,那么,一分为二后的两个单位应税销售额分别为 160万元和140万元,就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可适用4%征收率。在这种 情况下,只要分别缴增值税6.4万元(160×4%)和5.6万元(140×4 %)。显然,划小核算单位后,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可较一般纳税人减轻税负 33.9万元。 企业如何选择哪种纳税人对自己有利呢?主要方法有以下三种: 1.增值率判别法 在适用增值税税率相同的情况下,起关键作用的是企业进项税额的多少或者增值 率的高低。增值率与进项税额成反比关系,与应纳税额成正比关系。其计算公式如下: 进项税额=销售收入×(1-增值率)×增值税税率 增值率=(销售收入-购进项目价款)÷销售收入 或 增值率=(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售收入×17%-销售收入×17%(1-增值率)           =销售收入×17%×增值率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收入×6% 应纳税额无差别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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