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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节税指南:增值税税务筹划案例分析——利用当期销项税额筹划

录入时间:2001-09-10

  【中华财税网北京09/10/2001信息】 销项税额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 就销售额依照适用税率计算所销货物或应税劳务的税额。销项税额在价外向购买方收 取,其计算公式如下: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利用销项税额节税的关键在于销售额。就销售额而言存在下列筹划策略: 1.实现销售收入时,采用特殊的结算方式,拖延入账时间,延续税款缴纳; 2.随同货物销促的包装物,单独处理,不要汇入销售收入; 3.销售货物后加价收入或价外补贴收入,采取措施不要汇入销售收入; 4.设法将销售过程中的回扣冲减销售收入; 5.采取某种合法合理的方式坐支,少汇销售收入; 6.商品性货物用于本企业专项工程或相关设施,本应视同对外销售,但采取低 估价、次品折扣方式降低销售额; 7.采用用于本企业继续生产加工的方式,避免作为对外销售处理; 8.以物易物; 9.为职工搞福利或发放奖励性纪念品,低价出售,或私分商品性货物; 10.纳税人因销货退回或折让而退还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销货退回或者在 发生的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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