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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一次性发放最合算(2)

录入时间:2005-04-12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4/12/2005信息】 今年1月初,北京某大型企业根据去 年年初设定的经营指标,对所有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业绩进行了考核,然后按照考核 结果,确定了这些人员的年终奖金数额。李经理根据考核结果,可以从单位领到 36000元的年终奖。单位在代扣代缴李经理的个人所得税后,将奖金打入李经理 的个人账户。   李经理对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有所了解,很关心自己缴纳了多少个人所得税。他 到财务签字领工资时,看到工资条上有一项“年终奖个税”,数额为4680元。他 自己粗略计算了一下,觉得单位扣缴的个税数额出入太大。于是就问财务人员:“这 年终奖个税是怎么算出来的?按税法规定不是单独按照一个月的收入计算纳税吗?按 一个月收入计算,应该是缴纳7625元呀!”   财务人员解释道,你的算法是按照一般单位人员年终奖的计税方法计算的。一般 单位人员取得年终奖时,如果领奖当月的收入已经超过费用扣除标准,则年终奖不再 扣除任何费用,直接按适用税率计算纳税:36000×25%-1375= 7625(元)。我们企业实行了年薪制,年终奖应该按特殊办法计算。   财务人员详细介绍了年薪制的计税办法。原来,该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 中,为了科学考核、奖励企业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到税务 机关备案,对企业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工资实行年薪制,即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平时只领 取基本收入,年度结束后根据经营业绩的考核结果发放年终奖。按照有关税收法规的 规定,实行年薪制的企业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实行按年计算、分 月预缴的方式缴纳。即这些人员按月领取的基本收入,应在减除规定的费用后,计算 应纳税款并预缴,年度终了领取年终奖后,再把全年基本收入和年终奖相加,按12 个月平均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   财务人员对李经理说:“你平时每个月领取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是 2000元,按1200元税前扣除费用计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2000- 1200)×10%-25=55(元),全年你已经缴纳了660元的个税。年终 你领取了36000元的年终奖,应该合并平时的收入计算出平均每月的收入,即 (36000+2000×12)÷12=5000(元),则每个月你应缴纳的个 税为(5000-1200)×15%-125=445(元),则你全年应缴纳个 税为5340元。因为你平时已经预缴了660元,领取年终奖时只需要缴纳 4680元。”   财务人员还介绍,他们单位实行年薪制使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少缴了不少税。她说: “李经理,按你的收入,如果按一般的计税方法,你一年得缴税660+7625= 8285(元),比年薪制多缴税2945元。”   李经理明白缴个税的细账后,觉得年薪制真好,既利于企业进行绩效考核,又可 以使员工得到税收好处。春节前,他又听说国家已经出台了新的年终奖税收政策,将 使年终奖个税税负下降一半。李经理心想,这下更好啦,税务机关还得退我2000 多元的税款呢!怀着这个美好的愿望,李经理高高兴兴带着家人外出度假了。   过完春节上班后,李经理没有等来退税的消息,却等到了自己需要补税的通知。 于是李经理又气冲冲跑到财务部门讨说法。此时,年初还大谈年薪制税收好处的财务 人员一脸苦相地告诉他:“按新的税收政策,你确实需要补税,我们将在你这个月的 收入中扣除。”原来,国家税务总局今年1月发布的《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 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废止了以前年薪制计征个人所得税的 方法,从今年1月1日起,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必须按照新的办法计算纳税。根 据新的办法,李经理年终奖36000元,除以12为3000元,其对应的税率为 15%,速算扣除数为125元,则其应纳个人所得税36000×15%-125 =5275(元),加上平时基本收入缴纳的660元,李经理去年基本收入加上年 终奖按新办法应该缴纳5935元,而按旧办法只缴纳了5340元,需要补缴 595元。   实行新办法后,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制与过去相比税负略有上升。北京市石景山区 地税局所得税科副科长吕朋元指出,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制税负略有上升的原因在于速 算扣除数扣除次数不同。旧的办法是把年薪和绩效工资加上平时基本收入除以12个 月得出每个月的平均数,按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算出一个月应缴纳的个税,然后 乘以12个月得出全年的个税。与新办法相比,其可以扣除12个速算扣除数,而新 办法仅能扣除一个。  (a2005041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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