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谋略百篇(个人所得税篇):精神奖励与金钱奖励并举
录入时间:2004-09-09
【中华财税网北京09/09/2004信息】 八、精神奖励与金钱奖励并举
精明的企业家,不仅仅依靠金钱吸引人才,他们更多地采用精神奖励的办法,比
如,对有管理能力的职员提升职务,对经营业绩突出的职员评定为“优秀工作者”或
“先进个人”等等。根据规定,纳税人应当征税的所得包括货币、实物和有价证券,
但不包括精神奖励。对各种荣誉性、知识性及体能、心理上的收益均不确认为应纳税
的所得。因此,企业为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除了在提高职工工资,改善福利待
遇上下功夫,还可辅之以精神奖励,其效果更佳。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