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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谋略百篇(个人所得税篇):精神奖励与金钱奖励并举

录入时间:2004-09-09

  【中华财税网北京09/09/2004信息】  八、精神奖励与金钱奖励并举   精明的企业家,不仅仅依靠金钱吸引人才,他们更多地采用精神奖励的办法,比 如,对有管理能力的职员提升职务,对经营业绩突出的职员评定为“优秀工作者”或 “先进个人”等等。根据规定,纳税人应当征税的所得包括货币、实物和有价证券, 但不包括精神奖励。对各种荣誉性、知识性及体能、心理上的收益均不确认为应纳税 的所得。因此,企业为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除了在提高职工工资,改善福利待 遇上下功夫,还可辅之以精神奖励,其效果更佳。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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