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节税要领
录入时间:2001-01-14
【中华财税网北京01/14/2001信息】 《税法》对应纳税所得项目概括为十项,
并在《税法实施条例》中对十一项应税所得的具体范围逐一作出了解释。因此,节税
范围也包括以下十一项: 一、工资、薪金所得的节税要领
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 动分红、津贴、
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此项所得的节税要领是:第一,白色收
入,灰色化;第二,收入福利化;第三,收入保险化;第四,收入实物化;第五,收
入资本化。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节税要领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a.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
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维修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b.个人经政府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
的所得;c.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d.上述个体工商户和
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以上个体户所得必须使用五级超额累
进税率,在使用该税率之前经过必要的扣除,因此此项所得的节税要领有三方面:第
一,收入项目极小化节税;第二,成本、费用扣除极大化节税;第三,防止临界点档
次爬升节税。
三、劳务报酬所得的节税要领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联、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
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
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它劳务
取得的所得。此项所得根据应纳税额的20%比例税率征收。因此,此项所得节税要领
有:第一,零星服务,收入灰色化;第二,大宗服务,收入分散化;第三,利用每次
收税的起征点节税。
四、稿酬所得的节税要领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收入。此项收
入的税率为20%比例税率,再加上减征30%的优惠。因此,此项收入的节税要领包括:
第一,作者将稿子转让给书商获得税后所得;第二,作者虚拟化;第三,利用每次
收入少于4000元800元扣除;第四,利用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20%扣除;第五,利用
30%折扣节税。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节税要领
特许权使用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
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此项所得的节税要领包括: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灰色比;
第二,将特许权使用费捐献无偿化;第三,将特许权使用费低价转让化;第四,将
此项收入包含在设备转让价款之中。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节税要领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此项所得的节税要领包括:第一,利息收入国债化;第二,股票收入差价化;第三,
红利收入送股,配股化。
七、财产租赁、财产转让所得节税要领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
取得的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是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
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此项所得的节税要领包括:第一,成本扣除极
大化;第二,转让所得灰色化;第三,房产原值评估极大化;第四,费用装饰极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