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1/28/2005信息】 (1)利用关联企业之间的转移定价
进行税务筹划。纳税人不仅仅从事单一应税项目的经营,往往会同时出现多项应税项
目。例如,有些宾馆、饭店,既从事餐厅、客房等服务业,又从事卡拉OK舞厅等娱
乐业。作为纳税人,必须正确掌握税收政策,避免从高适用税率。
第一,兼营销售的税务筹划。兼营是指纳税人从事两个或两个以上税目的应税项
目。因为不同税目营业额确定的标准不同,有些税目适用的税率也不同。对未按不同
税目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例如,餐厅既经营饮食业又经营娱乐业而娱
乐业的税率最高可达20%,对未分别核算的营业额,就应按娱乐业适用的税率征税。
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或
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者非
应税劳务应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因此,纳税人兼营是指纳税人从事两个
或两个以上税目的应税项目,或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其
营业额,以最大限度地减轻税负。
第二,混合销售。混合销售行为是指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
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
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
应税劳务、应当缴纳营业税。
(2)利用定价进行税务筹划。对从价计税的应缴营业税的项目来说,其应缴营
业税是营业额和相应税率的乘积,而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
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如果纳税人采取较低的定
价,就可降低应纳税款。而且在此同时,还可以向购买方提出提前付款、签订长期合
同等优惠条件,从而使纳税人得到总体的、长远的和稳定的利益。
(3)建筑工程承包公司的税务筹划。《营业税暂行条例》按工程承包公司与建
设单位是否签订承包合同,将工程承包划归营业税两个不同的税目。《
营业税暂行条
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
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建
筑安装工程业务,如果工程承包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无论
其是否参与施工,均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如果工程承包公司不与建设单
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只是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对工程承包公司的此
项业务则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由于建筑业适用的税率是3%,服务业适用
的税率是5%,因此,这就使得工程承包公司可以进行营业税的税务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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