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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进行营业税纳税筹划

录入时间:2005-01-28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1/28/2005信息】 (1)利用关联企业之间的转移定价 进行税务筹划。纳税人不仅仅从事单一应税项目的经营,往往会同时出现多项应税项 目。例如,有些宾馆、饭店,既从事餐厅、客房等服务业,又从事卡拉OK舞厅等娱 乐业。作为纳税人,必须正确掌握税收政策,避免从高适用税率。   第一,兼营销售的税务筹划。兼营是指纳税人从事两个或两个以上税目的应税项 目。因为不同税目营业额确定的标准不同,有些税目适用的税率也不同。对未按不同 税目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例如,餐厅既经营饮食业又经营娱乐业而娱 乐业的税率最高可达20%,对未分别核算的营业额,就应按娱乐业适用的税率征税。 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或 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者非 应税劳务应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因此,纳税人兼营是指纳税人从事两个 或两个以上税目的应税项目,或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其 营业额,以最大限度地减轻税负。   第二,混合销售。混合销售行为是指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 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 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 应税劳务、应当缴纳营业税。   (2)利用定价进行税务筹划。对从价计税的应缴营业税的项目来说,其应缴营 业税是营业额和相应税率的乘积,而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 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如果纳税人采取较低的定 价,就可降低应纳税款。而且在此同时,还可以向购买方提出提前付款、签订长期合 同等优惠条件,从而使纳税人得到总体的、长远的和稳定的利益。   (3)建筑工程承包公司的税务筹划。《营业税暂行条例》按工程承包公司与建 设单位是否签订承包合同,将工程承包划归营业税两个不同的税目。《营业税暂行条 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 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建 筑安装工程业务,如果工程承包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无论 其是否参与施工,均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如果工程承包公司不与建设单 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只是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对工程承包公司的此 项业务则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由于建筑业适用的税率是3%,服务业适用 的税率是5%,因此,这就使得工程承包公司可以进行营业税的税务筹划。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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