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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税纳税筹划技巧:最新营业税基本概况——纳税地点

录入时间:2003-12-12

  【中华财税网北京12/12/2003信息】 三、纳税地点   营业税的纳税地点是根据纳税人的不同情况和便于征收管理的原则确定的。   ①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 从事运输业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②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转 让其他无形资产,应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③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④纳税人承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 报纳税。   ⑤纳税人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发生应税行为,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确定。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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