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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税率要素规划

录入时间:2001-01-11

【中华财税网北京01/11/2001信息】 根据1994年流转税制改革方案所提出的流 转税制的改革要求基本保持原税负,坚持中性原则和简化原则的要求,改革后的营业 税设置了3%和5%两档税率和一个幅度税率。和原营业税相比,取消了10%、15%两 档高税率。在9个税目中校3%征税的有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和文化体育 业四个税目,其余税目除娱乐业按幅度税率征收外,均按5%征税。 实行两档税率后,和原营业税相比,税率变化较大,值得节税者特别留意的有: 第一,"交通运输业"税目中的中央铁路运营由5%降为3%,管道运输从15%降为 3%。这是因为这两个行业都属于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对整个国民经济起着重要作 用。 第二,服务业税目中各种代理业务由10%降为5%。因为新税法,有利于各种代 理业的发展。 第三,浴池、理发等其他服务业从3%调为5%,略有提高,同时与代理业统一了 税率。符合简化的原则,同时也避免了在核算上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的困难。 第四,娱乐业税目中的各项业务按5%一20%的幅度税率征税。原营业税中娱乐 业,除舞场和弹子房按10%税率征税外,其他娱乐业都按3%征税。现行营业税把原" 娱乐业"税目划分为文化体育业和娱乐业。对列入"娱乐业"税目的按5%一20%的幅度 税率征税。具体适用税率由各省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当地情况确定。这种弹性尤其应 引起节税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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