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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计价巧筹划

录入时间:2005-01-11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1/11/2005信息】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的价格受供 求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不断变动。在现行财务制度中,对存货的计价遵循历史成本原 则,但由于成本计价方法的不同,随着价格的变动,计入当期的会计成本也不相同, 从而影响到当期会计利润的高低,进而影响到当期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根据对市场 的预测,选用不同的成本计价方法可以起到节税的作用。   成本计价方法包括单个成本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 动加权平均法等。根据财务制度和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可以根据情况选用任意一种 计价方法,一经确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动。下面我们以某企业元月份材料的 收入、发出、结存情况为例,对不同计价方法作一简要分析。   1、先进先出法,本期发出材料成本834000元,月末结存材料成本 218000元。   2、后进先出法,本期发出材料成本842000元,月末结存材料成本 220000元。   3、加权平均法,存货加权平均单价=(902000+150000)÷ (1700+300)=526(元);   本期发出存货成本=1600×526=841600(元);   期末结存存货成本=400×526=210400(元)。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采用后进先出法本期发出存货成本最高,加权平 均法次之,先进先出法最低,因而采用后进先出法能够更多地降低本期利润,从而达 到少缴所得税的目的。值得注意的是,在我们上面所引用的例子中存在一个假设存货 的购入成本呈上升趋势。采用何种成本计价方法应视情况而定,最关键的是对市场科 学准确的判断,如果判断不准,将会使筹划失败。如果预测原材料价格将会持续上涨, 采用后进先出法可以增加本期成本,达到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如果预计原材料价 格呈下降趋势,采用先进先出法为宜;如果市场稳定,价格只在一定幅度内波动或者 价格变动不大,宜采用加权平均法,这样可以减轻工作量。   当然,不论采用何种计价方法,影响会计利润只能造成时间性差异,不会造成永 久性差异,从长远来看会计利润的总量是一致的,在税制不变的情况下,应缴所得税 也是相同的。但从资金时间价值的角度考虑,有利于企业投入的早期收回,加速企业 资金的周转。另外,选用何种成本计价方法还要考虑企业的存货策略,使存货成本的 增加不致抵消节约的所得税。 (a20050111)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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