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公司会计实务与纳税筹划(筹划篇):扫描私营公司所得税基本知识—如何正确填写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录入时间:2004-03-24
【中华财税网北京03/24/2004信息】 三、如何正确填写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分为主表和附表,附表又分为指定附表和明细表,因
这些附表比较复杂,本书未予列出,只给出了主表,其样式见图表20-1。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地址 邮政编码
登记注册类型 行业
纳税人开户银行 账号
行次 项 目 金额
1 销售(营业)收入
2 减:销售退回
3 折扣与折让
4 销售(营业)收入净额(1-2-3)
收 5 其中:免税的销售(营业)收入
6 特许权使用费收益
入 7 投资收益
8 投资转让净收益
总 9 租赁净收益
10 汇兑净收益
额 11 资产盘盈净收益
12 补贴收入
13 其他收入
14 收入总额合计(4+6+7+8+9+10+11+12+13)
15 销售(营业)成本
16 销售税金
扣 17 期间费用合计(18+…+42)
18 其中:工资薪金
除 19 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20 固定资产折旧
项 21 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摊销
22 研究开发费用
目 23 利息净支出
24 汇兑净损失
25 租金净支出
26 上缴总机构管理费
27 业务招待费
28 税金
29 坏账损失
30 增提的坏账准备金
31 资产盘亏、毁损和报废净损失
扣 32 投资转让净损失
33 社会保险缴款
除 34 劳动保护费
35 广告支出
项 36 捐赠支出
37 审计、咨询、诉讼费
目 38 差旅费
39 会议费
40 运输、装卸、包装、保险、展览费等销售费用
41 矿产资源补偿费
42 其他扣除费用项目
43 纳税调整前所得(14-15-16-17)
44 加:纳税调整增加额
45 其中:工资薪金纳税调整额
46 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纳税调整额
47 利息支出纳税调整额
应 48 业务招待费纳税调整额
纳 49 广告支出纳税调整额
税 50 赞助支出纳税调整额
所 51 捐赠支出纳税调整额
得 52 折旧、摊销支出纳税调整额
额 53 坏账损失纳税调整额
的 54 坏账准备纳税调整额
计 55 罚款、罚金或滞纳金
算 56 存货跌价准备
57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58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59 其他纳税调整增加项目
60 减:纳税调整减少额(61+62)
61 其中:研究开发费用附加扣除额
62 其他纳税调整减少项目
63 纳税调整后所得(43+44-60)
64 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65 减:免税所得(66+…+72)
66 其中:国债伸息所得
应 67 免税的补贴收入
纳 68 免税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费或附加
税 69 免于补税的投资收益
所 70 免税的技术转让收益
得 71 免税的治理"三废"收益
额 72 其他免税所得
的 73 应纳税所得额(63-64-65)
计 74 适用税率
算 75 应缴所得税额
76 减:期初多缴所得税额
77 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78 应补税的境外投资收益的抵免税额
79 应补税的境外投资收益的抵免税额
80 经批准减免的所得税额
81 应补(退)的所得税额(75-76-77-78-79-80)
纳税人代表签章: 代理申报中介机构签章:
日期:
纳税人单位公章: 经办人:
日期: 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经办人:
受理申报日期: 受理申报税务机关公章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图表20-1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分为主表和附表,附表又分为指定附表和明细表,因
这些附表比较复杂,本书未予列出,只给出了主表,其样式见图表20-1。由于该表的
填制比较复杂,国家税务总局对其作出了具体说明,有关内容如下: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间”:一般填报公历每年元月1日至12月31日;企业年度中间开
业的,应填报实际开始经营之日至同年12月31日;企业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
产、停业等情况,按规定需要清算的,应填报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
告破产之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4.“纳税人地址”:填报税务登记所载纳税人的详细地址。
5.“纳税人所属登记注册类型”: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联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私营企业、合伙企业、其他企业”等分类
填报。
6.“纳税人所属行业”:按“制造业、采掘业、建筑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
和供应业、商品流通业、房地产业、旅游饮食业、交通运输业、邮政通信业、金融保
险业、社会服务业、其他行业”等分类选择填报。
7.“纳税人开户银行及账号”:填报纳税人主要开户银行的全称及其账号。
(二)收入总额项目
1.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填报从事工商各业的基本业务收入,销售材料、
废料、废旧物资的收入,技术转让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单独反映),转让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的收入,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收入(含逾期的押金),自产、委托加工产品视
同销售的收入。
2.第2行“销售退回”:填报已确认为收入并已在“销售(营业)收入”中反映的
销售(营业)收入退回。
3.第3行“折扣与折让”:填报包括在“销售(营业)收入”中的现金折扣与折让,
不包括直接扣除销售收入的商业折扣与折让。
4.第5行“免税的销售(营业)收入”:填报单独核算的免税技术转让收益,免税
的治理“三废”收益,国有农业企事业单位免税的种植业、养殖业、农林产品初加工
业所得等。
5.第6行“特许权使用费收益”:填报转让各种经营用无形资产“使用权”的净
收益。转让各种经营用无形资产“所有权”的收益和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收益在
“销售(营业)收入”中填报;转让投资用无形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的收益在“投资转让
净收益”填报。
6.第7行“投资收益”:填报企业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债权投资的利息收入和
股权投资的股息性所得。其中,存款利息收入填报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
币资金的应计利息,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信
用卡存款的应计利息;债权投资利息收入填报各项债权性投资应计的利息;股权性所
得填报全部股权性投资的股息、分红、联营分利、合作或合伙分利等应计股息性质的
所得(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09号文件规定进行还原计算后的数额)。
7.第8行“投资转让净收益”:填报投资资产转让、出售的净收益,如为负数,
填入“期间费用合计”中的“投资转让净损失”(第31行)。
8.第9行“租赁净收益”:填报租赁收入减租赁支出的净额,如为负数,填入
“期间费用合计”中的“租金净支出”(第24行)。包装物出租收入、施工企业的设备
租赁收入、房地产企业的出租房产租金收入应在“销售(营业)收入”中反映。
9.第10行“汇兑净收益”:填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的汇兑收入减汇兑支出的净
额,如为负数,填入“期间费用合计”中的“汇兑净损失”(第23行)。已资本化计入
有关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不得在此重复反映。
10.第11行“资产盘盈净收益”:填报企业全部存货资产、固定资产盘盈减允许
在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列支的盘亏、毁损、报废后的净额,如为净损失,填入“期
间费用合计”中的“资产盘亏、毁损和报废净损失”(第30行)。转让有关资产的收入
不在此行填报。
11.第12行“补贴收入”:填报企业收到的各项财政补贴收入,包括减免、返还
的流转税等。免税补贴收入也在此行填报。
12.第13行“其他收入”:填报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当期应予确认的其他收入。包
括下属企业或单位的总机构管理费收入,取得的各种价外基金、收费和附加,债务重
组收益,罚款收入,从资本公积金中转入的捐赠资产或资产评估增值,处理债务的收
入等。“其他收入”应附明细表加以说明。
(三)扣除项目
1.第15行“销售(营业)成本”:填报各种经营业务的直接和间接成本,以及销
售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发生的相关成本,技术转让发生的直接支出,无形
资产转让的直接支出,固定资产转让、清理发生的转让和清理费用,出租、出借包装
物的成本,自产、委托加工产品视同销售结转的相关成本。
2.第16行“销售税金”:填报本年度内与收入直接相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
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
3.第17行“期间费用合计”:填报本期发生的期间费用性质的全部必要、正常
的支出。已计入有关产品的制造成本,或与取得有关收入相对应的成本,不得重复扣
除。第18至42行按费用的性质分别填报本期期间费用的具体构成项目。
4.第18行“工资薪金”:填报本纳税年度实际发生或提取的计入期间费用中的
工资薪金。不包括制造成本、在建工程、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中列支的工资。
5.第19行“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填报实际提取的全
部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减除制造费用、在建工程中列支的职
工福利费后的余额。
6.第20行“固定资产折旧”:填报本期期间费用中包括的有关资产的实际折旧
额。
7.第21行“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摊销”:填报计入管理费用的全部无形资产、
递延资产的实际摊销额。
8.第22行“研究开发费用”:填报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各种技术研究开发支出。
企业当期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比上一纳税年度增长10%以上,按规定允许附加扣除研
究开发费用的,作为纳税调整减少项目在第61行填报。
9.第28行“税金”:填报企业缴纳计入本期管理费用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0.第29行“坏账损失”:填报采用直接冲销法核算的企业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
11.第30行“增提的坏账准备金”:填报采用备抵法核算的企业本年度提取的坏
账准备。
12.第33行“社会保险缴款”:填报按国家规定缴纳给社会保险部门的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等基本保险缴款。
13.第40行“运输、装卸、包装、保险、展览费等销售费用”:填报本期销售商
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装卸、包装、保险、展览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专设销售
机构的业务费。商业性企业还包括进货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
14.第42行“其他扣除费用项目”:填报除第18至41行以外的其他扣除费用项目,
包括资产评估减值、债务重组损失、罚款支出、非常损失等。“其他扣除费用项目”
企业应附加明细表加以说明。
(四)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第44行“纳税调整增加额”:填报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的收入确认和成本费用
标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进行纳税调整增加所得的金额。第45至59行填报具体的纳税调
整增加项目,上述各项目如为负数,应作为纳税调整减少额在第62行“其他纳税调减
项目”中反映,并附明细表加以说明。
2.第59行“其他纳税调整增加项目”:填报除第45至58行以外的其他可能导致
“纳税调整后所得”增加的项目。包括企业会计报表中尚未确认为收入,而按税法规
定应确认为本期收入的项目。
3.第6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本行如为负数,是企业当期申报的可向以后年
度结转弥补的年度亏损额。
4.第69行“免于补税的投资收益”:填报按规定还原后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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