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增值税的优惠措施
录入时间:2001-01-11
【中华财税网北京01/11/2001信息】 自从1994年1月实施新的增值税以来,根
据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国税总局又陆续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措施。这些优惠措施主要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对军队、军工企业生产销售的军品,以及生产民品的企业销售的某些军品,免
征增值税。
②残疾人员个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的,自1994年5月1日起免征增值税。
③临时性免税规定。主要是对国有粮食企业销售的粮油、化肥生产企业生产销售
的化肥;农业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某些农药;批发和零售的化肥、农药、种子、种苗;
以及电影制片厂销售的电影拷贝,可给予一定时期的免税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