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运用财务核算进行税收筹划
录入时间:2004-10-11
【中华财税网北京10/11/2004信息】 税收筹划能够充分发挥税收经济杠杆的作
用。大家知道,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其依据是税法中各项优惠政策,企业通过合法
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就能直接对企业投资、改制和产品结构等一系列活动进行税收调
节,从而实现税收宏观调控的作用。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维护自身权利的具体体现。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义务,也有在
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获得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权利。维护纳税人的权利,
是政府部门的义务。反对或限制纳税人进行正当合法的税收筹划活动,反而会诱发纳
税人偷税、逃税、骗税行为的发生。
比如现行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采取按年计算、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办法
征收。企业在预缴中无论是按照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预缴,还是按纳税期
的实际数预缴,都存在不能准确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问题。企业由于受任务或季
节因素的影响,会在某一段时间多列支一些费用,在另一段时间少列支一些费用,但
总体不突破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对企业在预缴中少缴的税款不视作偷税处理。这样,
企业就可以在不违背税法规定的前提下进行税收筹划。
如:某企业1999年一季度实现利润10000元,发生超计税工资
20000元,该企业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如果剔除超计税工资因素,按调整后应
纳税所得预缴,依33%的税率计算,应申报缴纳税款9900元;如果按自结利润
10000元申报预缴,只需缴纳税款3300元。如果企业在年度终了财务结算后
四十五日内进行申报,而且只申报不缴纳税款,先进汇算清缴四个月的最后一天缴纳
税款,税务机关也不加收滞纳金。
税收筹划就是纳税人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利用税收法规所提供的一
切优惠条件,享受税收利益,从而达到既不多纳税,也不少纳税的目的。
又如,某企业应纳所得税适用税率33%,1月份生产任务相对集中,产品正值
销售旺季。于是,给职工多发奖金20000元,业务招待费超支20000元。该
企业1月份应纳税所得额减少40000元,则少预缴企业所得税13200元,这
少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将在以后月份或年终汇算清缴。纳税义务的滞后,使企业获得这
笔税款的时间价值,相当于享受国家的无息贷款。
税收筹划作为纳税人维护合法权益的手段,应当花大精力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研
究和运用,而不应该仅仅停留在利用现行税收政策的缺陷、不足和漏洞上。目前许多
企业对税收优惠政策并不清楚,只想通过某种渠道来达到少缴纳税款的目的,而这种
方法却往往导致偷税逃税现象的发生,这是需要纠正的。另外,企业在生产、经营、
投资、理财、营销、管理活动中,还可以就某一产品、某一税种、某一项政策进行合
理筹划。无论企业选择哪种税务筹划方案或方法,都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从而提高
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同时,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必须综合运用各种方
法,才能真正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
为此,企业应当全面了解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在组建、注册、经营方式等方面上
充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以达到合理减少总体税负的优化。尤其是财务人员需要通晓
相应的税收法规,并且要熟练运用企业财务准则,这样才利于合理进行成本费用核算
的税收筹划。在这方面给大家提供几项切实可行的筹划方法:
一是合理选择折旧方法。企业常用的折旧方法有直线法(包括平均年限法和工作
量法)和加速折旧法(包括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一般的,在比例税率不
变情况下,企业应尽可能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它可以使企业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
相当于企业在初始年份内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
二是合理选择存货计价方法。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选择后进先出法对企业
存货进行计价,可以使期末存货成本降低,本期存货成本提高,使企业的销售收入扣
除成本后的收益,即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基数相对减少,从而达到减轻企业所得
税负担。相反,在物价持续下降的情况下,则应选择先进先出法对企业存货进行计价,
才能提高企业本期的存货成本,相对减少企业当期收益,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而在
物价上下波动的情况下,则宜采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对存货进行计价,以
避免因各期利润忽高忽低造成企业各期应纳税所得额上下波动,增加企业安排应用资
金的难度。
三是合理选择坏账损失处理方法。企业可以选择备抵法(即计提坏账准备金)或
直接转销法(即不计提坏账准备金)处理企业的坏账损失。一般情况下,选择备抵法
采用每年年末按应收账款百分比计提坏账准备金,比选择直接转销法更有利于企业减
轻财务负担,使企业获得更多的税收收益。
四是合理选择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摊销期限。企业可以选择有利的摊销期限,将
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摊入成本、费用中。在企业创办初期且享有减免税优惠待遇时,
企业可通过延长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摊销期限,将资产摊销额递延到减免税期满后计
入成本、费用中,从而获取节税收益。
五是合理选择长期投资核算方法。企业对外长期投资可以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进
行核算。当投资企业拥有的股份小于或等于被投资企业全部股份的25%时,投资企
业就可以选择成本法核算长期投资,并将应由被投资企业支付的投资收益长期滞留在
被投资企业账上作为资本积累,或挪作他用,以便获得延迟纳税的好处,或选择有利
的时机(如投资企业出现亏损或利润较低年份)才将投资收益汇回,以此达到减轻税
负的目的。
近几年国家运用税收减免税等手段,以促进产业结构、技术结构以及企业组织结
构的优化与调整。企业要把握好、运用好这些政策,以充分享受这些政策给予的优惠。
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要注意与税收政策相适应,与国家经济杠杆调节方向相一致,
就可以较好地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
总之,企业对于税收筹划要注意把握宏观,着眼微观,认真分析研究,不能仅盯
在一个税种上,因为有时一种税少缴了,另一种税可能要多缴,因而要着眼于整体税
负的轻重,从各种税收优惠方案中选择最优的方案。(h2004090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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