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中的税务筹划——企业扩张时的税务筹划
录入时间:2004-03-29
【中华财税网北京03/29/2004信息】 企业为进一步壮大势力,拓展自己的经营
范围,就需要组建新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分公司和子公司在税务待遇上不一样,分公
司和总公司在法律上属同一法人,企业所得税要合并计算缴纳;而子公司和总公司属
不同法人,企业所得税要分别计算缴纳。因此,如果新建企业经营初期预计亏损,则
以办分公司有利;否则,以办子公司有利。如果要与其他企业进行合并,税收优惠政
策可以延续,但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税务机关只能视同无税收优惠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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