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税收筹划实务 > 正文

事前的税务筹划——增值税的筹划

录入时间:2004-03-29

【中华财税网北京03/29/2004信息】 增值税的筹划包括对进项税的筹划和对销 项税的筹划。企业当期的应纳增值税额是当期销项税额大于当期进项税额的差额。因 此,在销项税额一定时,进项税额的大小和进账时间直接影响当期的应纳税额,这就 要求企业在支付购货款时应及时或提前取得进项税发票,以便使进项税额足额扣除。 经常发生运输费用的企业应该通过正规的运输公司承运,并及时取得有关合法货运发 票,以便能够按照规定的抵扣率计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筹 划:一是办理代垫运费的销货企业应当及时负责地按规定办理产品托运手续,以满足 代垫运杂费的核算条件,即承运部门的发票必须是开具给购货方并要销货方转交给购 货方的,以免从购货方取得的运输发票为价外费用并入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无谓增加企业的税负;二是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应努力扩大出口产品的销售额,因为该 部分销售额可能实行零税率或“免、抵、退”等政策,这样随增值税附征的城建税和 教育费附加可以节省下来,增加企业的税后收益。 (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