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收筹划实务:出口退税——增值税进口货物的适用税率及应纳税额的计算问题
录入时间:2004-02-24
【中华财税网北京02/24/2004信息】 11.9.12 增值税进口货物的适用税率
及应纳税额的计算问题
1.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粮食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2.除第1项列举货物外,进口其他货物税率为17%。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条文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
任何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进口货物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中包括已纳关税税额,如果进口
货物属于消费应税消费品,其组成计税价格中还要包括已纳消费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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