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税收筹划实务 > 正文

企业税收筹划:纳税人类别的税收筹划——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

录入时间:2004-02-05

  【中华财税网北京02/05/2004信息】 3.2  纳税人类别的税收筹划   增值税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差别待遇,为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 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性。   3.2.1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   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 税人两种。   凡是从事货物生产和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 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或者从 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其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 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其他年应税销售额在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上的企业和企业 性单位,是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基本适用税率为17%,少数几类货物适用13%的低税率,一 般纳税人允许进项税额抵扣。而在小规模纳税人中,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劳务以及以 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劳务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适用6%的征收率; 小规模商业企业适用4%的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由于不同类别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和征收方法都不同,所以对某些纳税人来说有 税收筹划的必要。                                    (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