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收筹划实务:营业税——借款人无力还款,银行将抵押的房产收归己有如何征收营业税问题
录入时间:2004-01-30
【中华财税网北京01/30/2004信息】 11.3.27 借款人无力还款,银行将抵押的
房产收归己有如何征收营业税问题
借款人向银行贷款以后,无力归还贷款,银行将抵押的房屋当作贷款本息收归已
有。对于借款人来说,等于出售房屋归还银行贷款,因此对借款人应按“销售不动产”
税目征收营业税。如果银行将抵押房屋出售,也要对银行所取得的收入按“销售不
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对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接受相关国有银行的不良债权,免征销
售转让不动产、无形资产以及利用不动产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应缴的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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