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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收筹划实务:外商投资生产经营型企业的发展过程及税收筹划——在中国设立生产型企业的投资决策

录入时间:2004-01-12

  【中华财税网北京01/12/2004信息】 9.2 外商投资生产经营型企业的发展过 程及税收筹划   9.2.1 在中国设立生产型企业的投资决策   在做投资决策时,首先得决定两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企业组织形式和设立地区的 选择。   1.企业组织形式选择中的税收筹划   关于这个问题的详细论述请参阅本书第3章的内容,在此仅举一个外商选择企业 组织形式的实例进行说明。   M国一家跨国公司欲在中国投资兴建一家芦苇种植加工企业,该公司派遣了一名 经济顾问来中国进行投资政策考察。这位先生在选择中外合作还是中外合资形式投资 时,向中国有关部门进行了涉外税收政策方面的咨询。最后他个人认为这个项目应采 用中外合作企业的形式,并认为不应由该公司直接投资,而应改由该公司设在H国的 子公司投资。   这位经济顾问作出这种选择是出于什么考虑呢?经过分析不难发现,由于芦苇是 一种根茎植物,在新的种植区域播种,达到初次具有商品价值的收获期大约需4~5年, 这样就使企业在开办初期面临着大的亏损。如果采用中外合资企业的投资形式,在 M国和H国视为股份有限公司,其亏损只能在中外合资企业内部弥补。但如果是中外合 作企业,在M国和H国则被视为负有无限责任的合伙公司,其亏损可以在M国总公司内 弥补。通过总公司弥补亏损的办法,可以减轻企业开办初期的压力。假定M国总公司 1998年应纳税所得为1000万美元,按M国公司所得税的规定应缴纳34%的公司所得税。 即为340万美元(1000×34%)。假设其投资的中外合作企业应由其负担部分的亏损额 为200万美元,则M国总公司在其1000万美元所得中弥补这部分亏损后,应纳税所得额 由1000万美元减为800万美元,其应纳的税款也由340万美元降为272万美元[(1000 -200)×34%]。也就是说,当总公司拨付给中外合作企业200万美元用来弥补亏损 时,其中有68万美元(200×34%)是从M国税务当局得到的减税金额。该项目改由在H 国的子公司投资,是这位顾问先生的又一种节税策赂。M国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4%, 而H国的公司所得税税率则为40%,假设子公司的应纳税所得为500万美元,其应纳税 款为200万美元(500×40%),如果为中外合作企业弥补200万美元的亏损,该子公司 就可以少缴纳80万美元(200×40%)的税款。与在M国总公司弥补亏损相比,可以多 得到12万美元的减税金额,从而为企业集团节省了更多的税金。   关于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可选择的组织形式及其税收问题可参照表9.1。   表9.1 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可选择的组织形式及其税收问题 进入方式    经营活动内容   在中国采用的组织形式     税收问题 1.跨国销售商务与 跨国公司不跨越其所 无,通过销售合同与中 其所在国的出口 关税(通 服务      在国,组织商品和劳务 国企业发生关系   常为0)          对中国内地出口 2.设立分支机构、辅 设立分公司/办事处/ 分公司/办事处/代 所得税适用《 外商投资企 助经营    代表处,不成立在中国 表处         业和外国企业所 得税法》         的独立法人机构               中有关外国企业 的相关                               条款,还涉及增 值税、营业税等 3.设立子公司,独立 设立子公司,即独立的 外商独资企业(独立的 所得税适用 《外商投资企 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法人,以其名义进 中国法人)     业和外国企业所得 税法》         行生产、销售等活动          中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                            相关条款,还涉及增值                            税、营业税等 4.与中国企业进行 设立子公司,即独立的 有限责任公司或非法 所得税适用《外商 投资企 合作经营  中国法人,以其名义进 人组织      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行生产、销售等活动           中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                           相关条款,还涉及增值                            税、营业税等 5.与中国企业成立 设立子公司,即独立的 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 所得税适用《外商 投资企 合营企业 中国法人,以其名义进 有限公司     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行生产、销售等活动          中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                           相关条款,还涉及增值                           税、营业税等 6.在中国实行集团 在中国形成相对独立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 基本税收问题与子 化经营   的集团公司      限公司及企业集团 公司一致。若跨地 区经营,涉及税收的合并 缴纳问题   说明:设立分支机构与设立子公司的所得税的区别主要在某些扣除项目上(如分 支机构上交总机构的特许权使用费不得作为费用在税前扣除)。   2.企业生产经营布局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生产经营布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表9.2),税收环境也是其中一项 重要的因素,目前中国内地各地区的税收环境差异很大,各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各 具特色,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特点选择适当的设立地区。关于我国各地区的税收优惠政 策,请参见本书第4章的内容;关于企业生产经营布局的深入研究与探讨,请读者参 考其他的专门著作。          表9.2 生产经营布局的决策因素 经营活动     布局内容      控制与协调       布局决策因素 1.生产 零配件生产和产品总 生产点之间的分工、技 1.劳动力因素(劳动力素 2.市场营销 装点的选址、市场选 术转让和产品协调、市 质、价格) 3.售后服务 择、广告/营销机构的 场细分、品牌/渠道价 2.市场基础设施(交 通、通 4.产品开发 选择服务网点布局   格的统一性       信、金融体系)       科研中心数量和选点 服务标准:程序控制的 3.政治局势的稳定,                 统一性       行政机关的工作作风、办 事效率                  产品开发任务的分工   4.税收环境                  与协调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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