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收筹划实务:工业和基础设施——耕地占用税的优惠
录入时间:2004-01-07
【中华财税网北京01/07/2004信息】 5.2.2 耕地占用税的优惠
1.对铁路线路以及按规定两侧留地和沿线的车站、装卸、货物仓库用地;民用机
场飞机跑道、停机坪、机场内必需的空地以及候机楼、指挥塔、雷达设施用地;直接
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用水利设施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2.炸药库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3.国务院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以工代赈修筑公路用地,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批准,准予减征或者免征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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