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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收筹划实务:联营企业——联营企业的法律特征

录入时间:2004-01-05

  【中华财税网北京01/05/2004信息】 3.9.2 联营企业的法律特征   联营企业在法律上具有如下特征:   1.联营各方必须是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即联营各方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且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或自然人不能成为联营的主体。   2.联营各方地位是平等的,联营企业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由联营协议和章程 来确定。   3.联营应该是两个以上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和事业单位法人的联合,一个企业 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不能组成联营。   4.联营各方通过投资或参股等多种形式,实现人才、资金、技术、资源等各种 生产要素的合理组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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