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收筹划实务: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税负特征
录入时间:2004-01-05
【中华财税网北京01/05/2004信息】 3.8.3 上市公司的税负特征
对于上市公司,国家出于推进股份制改革,规范企业治理结构及帮助国有企业走
出困境等原因,在税收上给予了相当的优惠。特别是地方政府,为扶植本地的上市公
司,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实行的是按33%的税率计征
所得税后,再将其中的18%返还给公司,即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此
外,国务院1993年批准到香港发行股票的9家股份制企业,也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
业所得税。9家企业是:上海石化、青岛啤酒、昆明机床、北人印刷、马鞍山钢铁、
广船国际、仪征化纤、东方电机、渤海化工。但是,这些政策只是暂时的。随着对所
有企业实行公平待遇的呼声不断增强,上述优惠政策可能在几年内就将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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