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税收筹划实务 > 正文

企业税收筹划实务:中国税收制度的最新变化——费改税

录入时间:2003-12-31

  【中华财税网北京12/31/2003信息】 2.3.5 费改税   我国目前除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征收的各种税收外,各级地方政府还收取各种 费用,特别是农村地区。我国现行农村税费制度和征收办法不尽合理,税外收费泛滥, 农民负担沉重。而且,税收是可预见的、法定的、稳定的;而费用却是不可预见的、 随意的、可协商的,这不但造成费用过多过重,也是腐败的源泉之一。因此,政府 希望能够建立一套地方税收系统来取代收费。   中央通过多方面的调查研究,已提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坚决取消各种不合 理的收费、集资与摊派,取消屠宰税,在农村原有税费综合负担减轻的原则下调整农 业税税率,重新核定农业税计税常年产量并保持长期稳定。这一农村税费改革方案, 已在安徽全省和全国其他省市部分县试点。另外,燃油税的改革也将马上实行。 (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