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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筹划:印花税纳税筹划空间——违章处理

录入时间:2003-05-20

  【中华财税网北京05/20/2003信息】 (七)违章处理   印花税实行轻税重罚政策。对纳税人不按照税法规定纳税的,应区别不同情况给 予下列处罚:   (1)纳税人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 税务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印 花税票外,可处以应补贴印花税票金额3~5倍的罚款;   (2)纳税人不按规定注销或画销已贴用的印花税票的 税务机关可处以未注销或 未画销印花税票金额1~3倍的罚款;   (3)纳税人把已贴印花税票揭下重用的 税务机关可处以重用印花税票金额5倍或 者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4)伪造印花税票的 由税务机关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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