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筹划:印花税纳税筹划空间——违章处理
录入时间:2003-05-20
【中华财税网北京05/20/2003信息】 (七)违章处理
印花税实行轻税重罚政策。对纳税人不按照税法规定纳税的,应区别不同情况给
予下列处罚:
(1)纳税人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 税务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印
花税票外,可处以应补贴印花税票金额3~5倍的罚款;
(2)纳税人不按规定注销或画销已贴用的印花税票的 税务机关可处以未注销或
未画销印花税票金额1~3倍的罚款;
(3)纳税人把已贴印花税票揭下重用的 税务机关可处以重用印花税票金额5倍或
者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4)伪造印花税票的 由税务机关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