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税收筹划实务 > 正文

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筹划: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点拔——利用“免二减三”税收优惠的纳税筹划

录入时间:2003-05-12

  【中华财税网北京05/12/2003信息】 十、利用“免二减三”税收优惠的纳税筹划 在中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税收优惠中以“免二减三”优惠最为显著。 享受此项优惠的关键也是避税的关键是开始计算“免二减三”的年度--获利年度。获 利年度是企业开业以来第一次出现应纳税所得大于零的年度,它是企业计算“免二减 三”的起点年度。这里的避税策略包括: (1)开业当年获利的企业应当尽可能推迟获利年度,将利润的实际年度安排在免 二的年度里。 (2)开业当年获利,只要实际获利的月份不超过6个月,就应当向当地税务部门申 请将获利年度的计算推迟到下一年计算。 (3)从获利3年后“免二减三”的5年内,尽可能将减半税的后3年利润提前在免二 年度内实现,根据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原则这样做是可行的。 (4)如果某企业从开业之日起两年未获利,后5年享受“免二减三”。若从第8年 又开始新的合资企业生涯,那么实际上它又可以从头享受“免二减三”的优惠。 (5)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该企业,增加 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投资 者申请和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税款。 (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