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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筹划: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点拨——信托避税法

录入时间:2003-04-24

  【中华财税网北京04/24/2003信息】 二十二、信托避税法 信托避税法是通过在某一享受税收特别优惠地区设置信托机构的方法,让非优惠 区的财产挂在优惠地区信托机构下达到避税的一种方法。 在特区设置信托机构,实行财产信托是常见的方法。所谓财产信托是指企业将其 拥有的机器设备、房产这部分财产的经营所得、利润收入挂在特区信托公司的名义下 ,以达到避税的目的。 更一般的情况是信托投资建立在对其实行管理的避税地,及纳税人通常在避税地 设立一个受控信托公司,通过契约或合同,使委托人按其意旨行事,形成委托人与信 托财产的分离,但信托财产的经营所得却归在避税地公司名下,以达到避税的目的。 总之,为了利用避税地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不同纳税人在税务顾问的帮 助下,精心安排组织机构是非常重要的,值得认真加以研究。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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