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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筹划:营业税纳税筹划空间——营业税会计

录入时间:2003-04-18

  【中华财税网北京04/18/2003信息】 九、营业税会计   (一)会计账户的设置   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应通过“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账户进行核算。企业应交的 营业税(价内税)要记入损益类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记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账户。若应税行为在企业属其他业务(非主营业务),则应记入“其他业务支出”账户; 若属因固定资产处置应交营业税,应记入“固定资产清理”账户。   (二)营业税的基本会计处理   1.应交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1)由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负担的营业税   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2)由其他业务收入负担的营业税   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3)销售不动产(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房地产)应交营业税   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4)企业按规定代扣的营业税   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账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2.营业税缴纳的会计处理   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3.营业税年终清算的会计处理   年终,企业按规定与税务部门清算。属于多缴和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营业税, 由税务部门退回;属于少缴的,由企业补缴。   (1)冲回多计的营业税   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也可用红字记相反方向会计分录。   (2)退回多缴或减免的营业税   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补交少计的营业税   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4)补交营业税   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贷:银行存款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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