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筹划:营业税纳税筹划空间——营业税会计
录入时间:2003-04-18
【中华财税网北京04/18/2003信息】 九、营业税会计
(一)会计账户的设置
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应通过“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账户进行核算。企业应交的
营业税(价内税)要记入损益类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记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账户。若应税行为在企业属其他业务(非主营业务),则应记入“其他业务支出”账户;
若属因固定资产处置应交营业税,应记入“固定资产清理”账户。
(二)营业税的基本会计处理
1.应交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1)由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负担的营业税
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2)由其他业务收入负担的营业税
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3)销售不动产(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房地产)应交营业税
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4)企业按规定代扣的营业税
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账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2.营业税缴纳的会计处理
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3.营业税年终清算的会计处理
年终,企业按规定与税务部门清算。属于多缴和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营业税,
由税务部门退回;属于少缴的,由企业补缴。
(1)冲回多计的营业税
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也可用红字记相反方向会计分录。
(2)退回多缴或减免的营业税
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补交少计的营业税
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4)补交营业税
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贷:银行存款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