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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与反避税实务全书:避税与反避税知识问答——什么是财产额课税?

录入时间:2001-12-25

  【中华财税网北京12/25/2001信息】 答:财产额课税亦称“财产税”,是对纳 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征收的一类税。它在资本主义国家税收体系中属于直接税的 范畴,作为财产税课征对象的财产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动产。如土地、房屋等。二是 动产。又可分为有形动产和无形动产两种:有形动产包括企业的工农业设备、商品存 货等收益财产和家庭消费品等消费财产;无形动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各种有价证 券等。 财产税在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有征收,由于不同国家现实经济条件的差异,以及对 历史因素的影响,各国的财产税种类繁多,课征制度也不尽相同。按照不同的标准, 可将财产税划分为以下几类:(1)按征收范围不同,可划分一般财产税与个别财产税。 一般财产税也叫综合财产税,是对纳税人个人的全部财产综合课征的税收。在课征时 一般要考虑对一定货币数额以下的财产和生活必需品免税,以及负债额的扣除。因此, 在课征技术上较为复杂。个别财产税也叫特种财产税,是对纳税人的某项财产单独课 征的税收。如房产税、地产税等,计算征收比较容易。(2)按课税对象的形态不同,可 划分为静态财产税与动态财产税、静态财产税,是指对纳税人一定时期的静态财产(财 产占有额)课征的税收。如一般财产税和房产税、地产税等个别财产税。动态财产税, 是指以财产的变动和转移为条件课征的税收。如遗产税、赠予税、资本转移税等。(3) 按课征标准不同,可划分为财产价值税与财产增值税。财产价值税,指按财产的全部 价值课征的税收。财产增值税,指对财产价值的增值部分课征的税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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