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与反避税实务全书:避税与反避税知识问答——什么是税收加征?
录入时间:2001-12-25
【中华财税网北京12/25/2001信息】 答:税收加征是在应纳税额的基础上加征
一定比例税额的措施。包括加成和加倍两种形式。加成是在应纳税额基础上加征一定
成数的税额。每成为应纳税额的十分之一。加成的幅度一般规定在一成至十成之间。
加倍是在应纳税额的基础上加征一定倍数的税额。一倍为原应纳税额的百分之百。加
成或加倍如果随课税对象数额的增大而提高,则是累进加成或累进加倍。税收加征实
际上是税率的延伸,所以只对超过一定数额的收入按超过部分的应纳税额加成或加倍
征收。收入达不到规定数额的则不加征。在实际征收时,可以将加征的成数或倍数与
正税税率合并,组成延伸税率。其计算公式为:延伸税率=应用税率×(1+加征率)
税收加征是加重纳税人负担的一种税收调节手段。主要应用于收益类税种。它的
调节范围较窄。但针对性强,作用力大。在我国运用加征情况有两种:一种是对不利
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活动所采取的加重课税的措施。另一种是为了贯彻合理负担,
对个别利润特别大的纳税人所采取的调节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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