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与反避税实务全书:避税与反避税知识问答——什么是退税?
录入时间:2001-12-25
【中华财税网北京12/25/2001信息】 答:退税是税务机关按规定将不该征收但
已经征收的税款退还给纳税人。包括三种类型: (1)误征退税。指在征税过程中,因
错用高税率而多征纳税人税款所引起的退税。(2)政策性退税。指按照政策规定向纳税
人办理的退税,如在对外贸易中为奖励出口而退还已征的国内流转税。(3)其他退税、
指在税收征收过程中所属办理的一般性退税,如因汇算清缴,提取代征手续费等而发
生的退税。
办理退税需要遵守一定的审批程序:(1)通过金额办理退税。对于税法规定范围内
允许办理的退税,应由纳税人向原征收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征收机关审核并报请
上级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由纳税人持“收入退还书”向代理金库的银行办理退税手
续。(2)由基层税务所办理的退税。对于税法规定限额内的退税,可以经原征收税务所
所长审查批准后,在自收税款内退还。(3)对于要征审核过程中发现多征税款,纳税人
可凭审核通知书办理退税,而不另作申请。纳税人申请退税的期限,一般从缴款之日
起一年内为限,逾期申请退税者,税务机关可以不予受理。已经批准的退税,自批准
通知书到之日起一个月有效,逾期不再办理退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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