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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与反避税实务全书:避税与反避税知识问答——各国政府间是如何合作进行反避税的?

录入时间:2001-12-25

  【中华财税网北京12/25/2001信息】 答:在长期反避税斗争的实践中,许多国 家逐渐认识到,仅仅依靠本国单方面的努力,难以取得反避税斗争的胜利,需要开展 广泛的国际合作,协同作战。许多国家和若干国际性组织为探索切实可行而有效的合 作方式,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做出了重要贡献。这种合作方式包括双边合作和多 边合作两大类型。 第一,双边合作进行反避税。这是目前主要的合作方式,而其合作内容大多基于 避免双重征税条约或协定中的情报交换条款,这些条款又几乎全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 织范本有关条款的“仿制品”,或以其为基础而形成的。该范本提出了缔约国之间交 换税收情报的三种方式:(1)函索情报,就一个特殊案例询问;(2)自动交换,就某些 类型的所得,达成协议时,系统地为另一国传递有关情报;(3)主动交换,即当缔约国 一方认为另方对其所获得的有关资料也会感兴趣时,主动将这一情报传送给对方。 第三,多边合作进行反避税。即两个以上的国家之间进行反避税的合作协调,在 这方面除了联合国所做的有关工作外,值得一提的是欧共体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19 75年2月,欧共体成员国为了与国际避税做斗争就应采取的措施通过了一项决议,强调 成员国税务当局密切合作。其主要要点有:①无论有无请求,成员国之间应当相互交 换有助于正确查定对所得或财产征税的所有情报;②协调成员国关于税收管理的立法 和行政措施;③为准确查定对所得和利润的征税,由一国进行的调查在符合法律的情 况下,应另一国的请求,可以代表另一国;④为一国的税务官员在另一国的工作提供 方便;⑤加强各成员国与委员会之间的合作。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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