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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与反避税实务全书:涉外税制知识问答——对于所得为实物、有价证券或外国货币的个人应如何计算其应纳所得额?

录入时间:2001-12-26

  【中华财税网北京12/26/2001信息】 答:我国个人所得税是以人民币为计算单 位进行征收的。因此,对于所得为实物、有价证券的个人,应按照取得该实物和有价 证券时的市场价格折算成人民币金额,然后再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所得为外币的,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 成人民币缴纳税款。支付酬金的单位,也就是扣缴义务人应按照税法规定,直接将外 币交中国银行,按照对外公布的外汇牌价买价折合成人民币缴纳税款。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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